云团围绕着仙鹤,右下角则是绣着琉筝的小字。
虽说没到栩栩如生的程度,可拿出去已经是不丢人了。
“绣得好!怎的进步如此之大?”
琉筝道:“在边关的时候,军营里并没有专门缝补衣裳的人,衣裳破了经常需要自己缝补,如此便炼出来了。只是针脚还是有些粗,不如您绣得好。”
上次琉筝心血来潮绣了帕子,可是绣得太丑,她并没有拿给老夫人看。
老夫人抚摸着上头的针脚,道:“已是十分不错,再替你请个绣娘做老师,不出三个月,必定能超过你祖母我。”
琉筝连连摆手。
“那还是算了!比起刺绣,孙女还是更喜欢舞剑。”
“你呀!”
老夫人在她额上一点,眼底尽是宠溺。
老夫人喜欢琉筝,不是没有缘由的。
几个孙女和孙子里,只有琉筝因亲娘不怎么管,她才接手带大的。
当初三个儿子,虽也是她亲自带大,可儿子长大了,跟当娘的就会生疏。
唯有琉筝,哪怕九年不见,仍是跟她最亲热。
而琉筝也十分孝顺,是几个孙儿里跑她这儿跑得最勤的。
而这个主院,她听闻,当初也是琉筝据理力争,替她留下来的。
否则,这个主院该是大房夫妇住。
老夫人嘴上不说,但心里却记琉筝的好。
又聊了片刻,老夫人要午睡了,琉筝便退了出来。
那个帕子,她拿了回来,随身带着。
回到汀兰苑,玉柳已经回来了。
她什么都没说,只是对琉筝点了点头,琉筝便知道事情已经办好。
而此时,坊间的茶楼传出一个消息。
“骠骑将军冯禄年昨日留宿了清云酒楼。”
“清云酒楼?啧啧……”
“山匪就是山匪,就算穿上官袍,也上不得台面!”
此事很快通过冯禄年的下人,传到了冯禄年耳朵里。
“外面都在传,您昨日留宿了清云酒楼……”下人小心翼翼地禀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