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大小姐太客气了。”
两人便出门,跟着络腮胡往肃王的屋子里去。
路上,络腮胡说他叫何乐易,是正四品上骑都尉,又问了琉筝,在鹿山之战上,她是如何以少胜多的。
琉筝简单解释了一下。
“先毁掉对方的粮草,他们没了粮草,本就军心溃散,我们趁天黑进攻,先摸进帅营斩了他们的主帅,而后提着他们主帅的头,吓得他们更加手足无措,这才拿下了鹿山。”
说得简单,但实际情况十分凶险。
何乐易虽然不曾亲眼见到,但听琉筝这么说,也能想象她一个女子摸进帅营杀敌方主帅需要多大的勇气和能力。
何都尉的眼睛很亮。
“您真不愧是昭勇将军!”
“何都尉过奖了。”
“您叫我乐易就行。”何都尉对她很是崇拜,跟一开始拿剑指着她时判若两人。
琉筝点点头。
她知道,何都尉的崇拜,是她靠自己的血汗挣下来的。
是她应得的,她也配得上。
而前世,汗马功劳,全成了阮长筝的。
如今,这些东西仍是她自己的,任何人都抢不走,任何人都别想抢走。
说话间就到了肃王屋子的门口。
舒嬷嬷要跟着琉筝进去,被何都尉拦住。
“王爷只见阮将军一人。”
“这……”
舒嬷嬷看向她。
“没事的,舒嬷嬷,我去去就回,您在隔壁安坐。”
琉筝递给舒嬷嬷一个安心的眼神,迈过门槛进去了。
她垂着眸进去,以男子礼躬身抱拳行礼。
“末将琉筝,拜见王爷!”
她面前不远处的软榻上,放着一张虎皮。